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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行政诉讼案件由李雪琴、裴克炜律师代理

总部要闻2018-11-22
[摘要]通过代理系列案件,对国务院国资委的特殊地位、职能及其履职中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进行了界定,通过判例厘清了相关法律界限,并确立了相关裁判规则。

李雪琴律师、裴克炜律师自2015年至今,一直代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的行政诉讼案件。案件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效力及行政不作为等方面。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地位和职能都比较特殊。国务院国资委不仅仅是行政机关,还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司法实践中,一直对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行为存在较大争议。李雪琴律师、裴克炜律师针对国务院国资委的特殊职能,认真研究,在4年多的案件代理过程中,配合相关法院的法官,对国务院国资委的特殊地位、职能及其履职中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进行了界定,通过判例厘清了相关法律界限,并确立了相关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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