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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讲:出生在美国就一定自动获得美国国籍吗?

鑫诺研究2026-09-29
[摘要]——美国出生地原则的例外情形

一、新闻回放

行政令限制出生地公民权引发诉讼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政府签署第14160号行政令(EO 14160),宣布父母均非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且母亲系非法居留或仅系临时合法居留的人,即使在美国出生,也不自动获得美国国籍。这一行政令直接挑战了美国延续一百二十多年的“出生地公民权”规则,多地联邦法院随即发布禁令,阻止行政令实施。该行政令自始未在美国任何地方实际生效,并在2026年6月30日被联邦最高法院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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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办公室标识(来源:Dreamstime)

二、核心问题

是不是只要出生在美国,就一定能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美国的出生地公民权规则到底是怎么适用的,这场诉讼究竟争的是什么?

三、法律解析

答案是: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只要出生在美国领土上,并且受美国管辖,就自动获得美国国籍。这个规则的核心是“受美国管辖”——出生在美国、但父母是外国外交人员的,父母享受外交豁免、不受美国管辖,孩子出生在美国也不因此取得美国国籍。

第十四修正案的原文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归化,并且受美国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一百多年来的判例对“受美国管辖”的解释是:这个人不效忠任何外国政府。外交人员及其子女属于例外,非法移民、留学生、游客的子女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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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美国务院签发的《海外出生领事报告》(Certification of Birth Abroad),即海外出生美国人的国籍证明(来源:美国国务院历史表格)

需要区分的是,2025年那场诉讼在最高法院阶段争的并不是“出生地公民权对不对”,而是“法院的救济能不能一次性覆盖全国”。行政令的实体合宪性问题并没有停在下级法院:2026年6月30日,最高法院在Trump v. Barbara案中作出了终审回答。

四、相关制度

制度一:自动获得国籍的例外不是所有出生在美国的人都自动取得国籍,主要有两类例外:第一,外国外交人员在美国出生的子女,因父母享受外交豁免、不受美国管辖,不能自动取得国籍;第二,敌国占领军人员在美国出生的子女,同样不受美国管辖。除这两类情形外,哪怕父母是非法移民、留学生或游客,孩子出生在美国即自动取得美国国籍,这是最高法院1898年就确立的规则。

制度二:全国性禁令之争美国联邦法院常用“全国性禁令”叫停一项全国适用的行政措施,覆盖面不限于原告本人。批评意见认为这让单个法官就能冻结全国政策,支持意见认为不如此就无法有效防止损害。2025年的这次裁决采取了限缩立场:禁令以本案当事人为限,政策在其他人身上的效力,要通过后续案件逐个解决。

五、相关事件

1898年美国诉黄金德案1898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黄金德案”中第一次明确解释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出生地公民权规则。黄金德出生在旧金山,父母都不是美国公民、也没有永久居留权,最高法院仍然判决他出生在美国领土、受美国管辖,自动是美国公民(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69 U.S. 649 (1898))。这个判例确立了此后一百二十多年的出生地公民权规则。

2025年出生公民权案2025年,围绕限制出生地公民权的行政令,多地联邦法院发布禁令,最高法院于6月27日在Trump v. CASA, Inc.案(606 U.S. 831 (2025))中以6比3裁定地区法院一般不得发布全国性禁令,裁决未触及行政令本身的合宪性。

2026年出生公民权终审案2025年12月5日,最高法院批准联邦政府在上诉法院作出判决前直接将本案调卷审理(Trump v. Barbara, No. 25-365),2026年4月1日开庭,2026年6月30日以6比3维持新罕布什尔联邦地区法院的判决。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撰写法院意见:在美国出生、父母系非法居留或仅系临时合法居留的儿童,属于“受美国管辖”之人,依第十四修正案公民权条款在出生时即为美国公民,第14160号行政令因此不能执行;索托马约尔、卡根、巴雷特、杰克逊四位大法官加入该意见,卡瓦诺大法官另以联邦制定法为据就结论提出意见。托马斯、阿利托、戈萨奇三位大法官持异议。法院在意见中重申了1898年美国诉黄金德案确立的规则,未予推翻。2026年8月6日,联邦政府另发第14418号行政令取代第14160号行政令,改就几类更窄的情形作规定:父母一方属于“敌对外国人”(含被认定的外国恐怖组织成员或特别指定全球恐怖分子)、父母一方为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雇员、父母以商业安排专门赴美生子或借助代孕取得国籍、以及出生在联邦法律未授予公民权的美国海外领地。该新行政令发布后,围绕其合法性的诉讼仍在进行中[7]。

参考文献

[1]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公民权条款,“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官方文本见美国政府出版局(GPO)与国家档案馆公布的宪法文本

[2] 第14160号行政令(Executive Order 14160, “Protecting the Meaning and Value of American Citizenship”,2025年1月20日签署),刊载于《联邦公报》90 FR 8449(2025年1月29日);该行政令已于2026年8月6日被第14418号行政令取代,见

[3]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69 U.S. 649 (1898)

[4] Trump v. CASA, Inc., 606 U.S. 831 (2025)(2025年6月27日判决,案号 No. 24A884)

[5] 美国法典第8编 §1401(出生在美国并受美国管辖者取得美国国籍的法定情形),8 U.S.C. §1401

[6] Trump v. Barbara, 609 U.S. ___, 146 S. Ct. 2438 (2026)(案号 No. 25-365;2025年12月5日批准判决前调卷,607 U.S. 1079 (2025);2026年4月1日开庭,2026年6月30日判决,维持新罕布什尔联邦地区法院判决);判决要旨与意见全文见美国最高法院官网公布的 slip opinion

[7] 第14418号行政令(Executive Order 14418,“Continuing to Protect the Meaning and Value of American Citizenship”,2026年8月6日签署),刊载于《联邦公报》91 FR 51991(2026年8月11日,FR Doc. 2026-16403),取代第14160号行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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