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首页>鑫诺研究>第15讲:美国为何不能对同一犯罪重复审判?

第15讲:美国为何不能对同一犯罪重复审判?

鑫诺研究2026-09-08
[摘要]——美国的禁止双重危险

一、新闻回放

1995年10月3日,全美约1.5亿人收看了辛普森案的判决直播。陪审团经过不到4小时的审议,裁定O.J.辛普森在尼科尔·布朗·辛普森和罗纳德·戈德曼谋杀案中无罪。辛普森当庭释放,走出法院[1]

图片7.png

1995年10月3日,辛普森在法庭上展示手套。辛普森谋杀案中,陪审团裁定无罪后,根据第五修正案“一罪不二审”原则,控方不能就同一谋杀罪重新起诉。(图片来源:历史上的今天/资料图)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多数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却逃脱了法律制裁,多数黑人则认为判决反映了警方种族歧视和证据瑕疵。然而,无论公众多么不满,根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一罪不二审”(double jeopardy)原则,控方不能就同一谋杀罪再次起诉辛普森。即使后来出现新的有罪证据,一般情况下也不能就同一谋杀罪重新起诉[2]

1997年,受害者家属对辛普森提起了民事诉讼,民事陪审团以“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标准裁定辛普森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判赔3350万美元。但这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重审,不违反一罪不二审原则。

辛普森案是美国“一罪不二审”原则最著名的体现。那么,这一原则的宪法依据是什么?它有哪些例外?

二、核心问题

公众认为他就是凶手,民事陪审团也判赔3350万美元,但刑事无罪判决永远无法推翻——哪怕他事后“承认”杀人。为什么?这会不会放纵犯罪?

三、法律解析

美国之所以不能对同一犯罪重复审判,是因为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即“禁止双重危险”条款(Double Jeopardy Clause)。被告一旦被陪审团裁定无罪,控方不得就同一罪行再次起诉——这防止政府利用强大资源反复追诉公民。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2]“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

第一,一罪不二审的核心内容。 第五修正案的一罪不二审原则包含三个方面:(1)无罪判决后不得就同一犯罪重新起诉;(2)定罪后不得就同一犯罪重新起诉;(3)同一犯罪不得重复处罚。无罪判决通常具有终局性,检察机关不能通过上诉要求重新审判被告。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保护个人免受政府无休止的追诉,确保判决的终局性,防止政府利用强大的资源反复折磨被告[2]

第二,“危险附着”的时间点。 一罪不二审并非从起诉时开始,而是从“危险附着”(jeopardy attaches)时开始。在陪审团审判中,危险在陪审团宣誓时附着;在法官审判中,危险在第一个证人开始作证时附着。在危险附着之前,如果控方因证据不足等原因主动撤诉,可以重新起诉。

但一旦危险附着,除非被告主动要求重审(如申请无效审判)且不属于“明显必要”(manifest necessity)情形,否则不能重新起诉。

第三,“同一犯罪”的认定。 一罪不二审仅适用于“同一犯罪”(same offence)。最高法院在1932年“布洛克伯格诉美国案”(Blockburger v. United States)中确立了“相同元素”测试(same elements test):如果两个罪名各自包含对方不具备的元素,则不是同一犯罪,可以分别起诉。例如,谋杀和抢劫是不同的犯罪,可以分别审判[2-3]

但如果一个行为同时构成联邦犯罪和州犯罪,联邦和州可以分别起诉,这被称为“双重主权”例外(dual sovereignty doctrine)。

第四,“双重主权”例外。 美国联邦制下,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是两个独立的“主权”,各自有权起诉违反其法律的行为。因此,一个人可以因同一行为同时被联邦和州分别起诉,不违反一罪不二审。这一例外在2019年“甘布尔诉美国案”(Gamble v. United States)中得到最高法院的再次确认。

在辛普森案中,加州州法院判无罪后,联邦政府理论上可以以联邦民权罪重新起诉,但司法部最终决定不起诉。

第五,民事与刑事的分离。一罪不二审仅适用于刑事案件。辛普森刑事无罪后,受害者家属仍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民事证明标准较低(“优势证据”),且不涉及监禁,不构成“重复危险”。这正是辛普森案民刑两案结果不同的制度原因。

四、相关制度

一罪不二审可追溯至罗马法“一事不再理”(ne bis in idem)和英国普通法,布莱克斯通在《英国法释义》中将其列为公民自由的重要保障,大陆法系国家普遍接受同一原则。美国的独特之处在于将其宪法化,写入第五修正案,由联邦法院强制执行,使其成为几乎不可逾越的铁律[2]

“无效审判”(mistrial)是双重危险规则的主要出口: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或审判出现重大程序错误时,法官可宣告无效审判,控方原则上可以重新起诉——因为为“明显必要”而终结的审判不算已受审判。但若无效审判是检察官故意制造的,法院将禁止再次起诉。

五、相关问题

问题一:如果发现新证据证明已被无罪释放的被告有罪,能重新起诉吗?

不能。根据第五修正案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被告一旦被陪审团裁定无罪,即使后来发现新的有罪证据(如DNA证据、被告认罪),控方也不能就同一罪行再次起诉。这一规则看似不公,但其目的是防止政府利用强大资源反复骚扰公民,确保判决的终局性。1957年最高法院在“格林诉美国案”中裁定,即使第一次审判因证据不足导致无罪,也不得重新起诉。

问题二:禁止双重危险是否适用于民事案件?

不适用于民事案件。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仅适用于刑事案件,即同一犯罪行为不能被重复刑事审判。但同一行为可以同时引发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两者互不冲突。最典型的例子是辛普森案:1995年辛普森在刑事审判中被陪审团裁定无罪,但1997年受害者家属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民事陪审团认定辛普森对死亡承担民事责任,需支付3350万美元赔偿。这是因为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民事案件是“优势证据”(超过50%)[1]

六、相关案例

辛普森案是美国“一罪不二审”原则最著名的体现。1994年6月12日,前美式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尼科尔·布朗·辛普森及其男友罗纳德·戈德曼在洛杉矶被杀害,辛普森被控两项一级谋杀,案件被称为“世纪审判”。庭审中,辩护团队抓住警探福尔曼的种族歧视言论和证据链瑕疵,让辛普森当庭试戴血手套——手套明显不合手,辩护律师科克伦留下名言:“如果不合手,就必须放人[1]。”

图片8.png

1995年辛普森案审判中,辛普森在法庭上试戴作案手套。陪审团最终裁定辛普森无罪,根据第五修正案“一罪不二审”原则,控方不能就同一谋杀罪再次起诉他。(图片来源:网络资料图)

参考文献

[1]辛普森案审判记录(1995年);新华社、人民网相关报道

[2]《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禁止双重危险条款,1791年生效)

[3]布洛克伯格诉美国案(Blockburger v. United States, 1932);甘布尔诉美国案(Gamble v. United States, 587 U.S. ___ (2019)

手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