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讲:克林顿为何会被琼斯起诉性骚扰,被大陪审团刑事调查?——美国宪法权利的平等适用
鑫诺研究2026-09-01一、新闻回放
1994年5月,前阿肯色州州雇员葆拉·琼斯向联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时任总统克林顿在1991年担任州长期间,在小石城一个酒店房间里对她进行性骚扰。
克林顿与白宫实习生莱温斯基在白宫合照。葆拉·琼斯性骚扰案的审前调查引出了莱温斯基事件,最终引发对克林顿的弹劾。(图片来源:素材库)
克林顿的律师要求驳回起诉,理由是在任总统享有民事诉讼豁免权,案件应推迟到卸任后审理,案件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
1997年5月27日,最高法院以9:0一致裁定:总统在任期间不享有针对其任职前私人行为的民事诉讼豁免权,案件可以继续进行。大法官史蒂文斯写道:“总统的职位并不意味着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一裁决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审前调查中,琼斯的律师向克林顿提问:他是否曾与白宫实习生莱温斯基发生过性关系?克林顿在书面回答和1998年1月的宣誓作证中均否认。
然而,独立检察官斯塔尔获得了莱温斯基与闺蜜特里普的电话录音,将调查扩大到克林顿是否作伪证、妨碍司法。1998年8月17日,克林顿被迫在大陪审团面前作证,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在大陪审团作证的在任总统,并首次承认与莱温斯基有“不正当关系”。
1998年12月19日,众议院以伪证和妨碍司法两项罪名弹劾克林顿;1999年2月12日参议院表决均未达三分之二多数,克林顿被宣告无罪并完成任期。
一场始于性骚扰指控的民事诉讼,最终差点将一位总统弹劾下台。美国总统究竟有没有民事诉讼豁免权?
二、核心问题
克林顿是在任总统,却因当选前的私人行为被普通平民起诉,法院居然受理了。总统难道不享有豁免权吗?
三、法律解析
克林顿之所以作为在职总统仍会被琼斯起诉性骚扰、并被大陪审团刑事调查,是因为美国宪法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总统除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权外,在法律规定之外没有任何特权,并不因总统身份受到特别待遇[1]。
第一,“尼克松诉菲茨杰拉德案[2] ”——官方行为的绝对民事豁免。1982年最高法院以5:4裁定,总统对职责范围内的官方行为享有绝对民事豁免,即使被指控恶意或违法也不得被诉——因为若总统因官方行为面临民事诉讼威胁,将无法独立、果断地行使行政权,豁免权“不是为了总统个人的私利,而是为了保护政府的有效运作”。
第二,“克林顿诉琼斯案[2]”——任职前私人行为不享有豁免。1997年最高法院区分了“官方行为”与“私人行为”:尼克松案确立的绝对豁免仅适用于官方行为。克林顿被指控的性骚扰发生于担任州长期间,属任前私人行为,因此必须应诉;法院还指出,让总统在任期间应诉不会过度干扰其履职。
第三,民事豁免与刑事豁免的区别。民事豁免保护总统不因官方行为被诉赔偿;刑事豁免涉及总统能否被刑事起诉。2024年“特朗普诉美国案”将尼克松案原则延伸至刑事领域[4]。但无论民事还是刑事豁免,都不适用于私人行为和任职前行为。
第四,总统豁免权的边界:(1)任内官方行为享有绝对民事豁免;(2)任职前私人行为不享有豁免,可在任内被起诉;(3)任内私人行为是否享有豁免尚无明确裁决;(4)豁免权不适用于弹劾程序。
第五,琼斯案的影响。2020年“特朗普诉万斯案[2]”中,最高法院再次援引琼斯案,裁定在任总统不享有州刑事调查的绝对豁免权,州检察官可向总统调取个人财务记录。大法官罗伯茨写道:“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公民,包括总统,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四、相关制度
总统豁免权分为民事豁免和刑事豁免两大类,又因行为性质(官方还是私人)和时间(任内还是任前)而有不同规则;这一体系并非宪法明文规定,而是由最高法院通过两百余年的判例逐步确立[1]。
刑事豁免方面,宪法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OLC)在1973年和2000年发布备忘录[3],认为在任总统不应被起诉,但这只是司法部内部政策,不具法律效力,也不适用于州层面起诉。
2020年“特朗普诉万斯案”以7:2裁定,总统不享有针对州大陪审团传票的绝对豁免权,纽约州检察官可获取总统税务记录;2024年“特朗普诉美国案[2]”以6:3裁定,在任总统对官方行为享有广泛刑事豁免,但明显超出职权范围的行为不享有豁免。
五、相关问题
问题一:总统在任内的私人行为被起诉,法院会如何处理?
最高法院尚未明确裁决。但从琼斯案逻辑推断,任内私人行为同样不应享有绝对豁免——豁免权的目的在于保护官方决策的独立性,而非保护私人行为。实践中,法院可能推迟审判但允许审前调查进行。
问题二:其他联邦官员(如部长、法官)是否享有民事豁免权?
是的,但范围不同:联邦高级官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官方行为享有“有限豁免权”——只有行为违反“明确确立的”法律时才可能被起诉;联邦法官对司法行为享有“绝对豁免权”。总统的豁免权最广泛,但这些官员的私人行为同样不享有豁免。
问题三:总统是否可以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或者赦免自己?
总统不能干预具体案件的司法程序:司法权独立于行政权,总统不能指示检察官起诉或不起诉某人,也不能干预陪审团裁决。里根总统对欣克利刺杀案的无罪判决不满,也只能接受。
赦免权方面,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总统有权“对于违反合众国的犯罪颁赐缓刑和赦免”,但总统能否赦免自己,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历史上也没有先例。主流法律观点认为不能,因为“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六、相关案例
克林顿诉琼斯案(1997)是界定总统民事豁免权范围的关键判例:最高法院以9:0裁定总统对任前私人行为不享有豁免权,审前调查引出了莱温斯基事件,最终导致克林顿被弹劾。
特朗普相关案件——总统豁免权在当代的争议
特朗普在任期间涉及多项诉讼:民事领域,“万斯案”裁定州检察官可调取其财务记录;刑事领域,2024年“特朗普诉美国案”裁定在任总统对官方行为享有广泛刑事豁免,但私人事务仍需接受司法管辖。
里根被刺杀案——总统作为被害人也无法干预陪审团裁决
1981年3月30日,上任仅69天的里根总统在华盛顿希尔顿酒店外遭欣克利枪击,肺部中弹,险些丧命。
1982年,陪审团以“精神失常”为由裁定欣克利无罪。里根对裁决不满,但作为总统也无法干预陪审团裁决。
特朗普作为在任总统被多次起诉
刑事方面,特朗普2024年被纽约州大陪审团起诉伪造商业记录罪,5月30日被陪审团定罪,成为首位被刑事定罪的前总统;2025年1月10日法官量刑为无条件释放。
民事方面,2025年多个州总检察长对特朗普政府的移民、环保、教育等政策提起诉讼,联邦法院多次裁定其行政命令违法或越权。
这些案例共同说明:总统在宪法赋予的权力范围内享有豁免和特权,在此之外与普通公民一样必须遵守法律、接受法院管辖。
参考文献
[1]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权)
[2] 尼克松诉菲茨杰拉德案(Nixon v. Fitzgerald, 1982);克林顿诉琼斯案(Clinton v. Jones, 1997);特朗普诉万斯案(Trump v. Vance, 2020);特朗普诉美国案(Trump v. United States, 2024)
[3] 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备忘录(OLC Memorandum, 1973年、2000年)
[4] 新华社、人民网关于克林顿弹劾案和特朗普刑事豁免权争议的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