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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诺谭之《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研讨交流会

鑫诺动态2024-05-20
[摘要]鑫诺谭之《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研讨交流会

2024年5月17日下午,本年度第4期鑫诺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研讨交流会,在总部第八会议室举办。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主任、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赵儒律师、孔建美律师;北京汇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益先律师、副主任松林律师、谭林林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秦丽彬律师;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乔临芳律师、宋琳律师;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王凡律师、魏飞律师;鑫诺郝建亚、石小峰、薛康波、毕晓旬、赵勇、赵锐、王宇珂律师等四十余名律所同仁参加了本次研讨交流会。

交流会分两部分进行。首先由毕晓旬律师对《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进行了系统梳理,从92条解答意见当中提炼出52个实践中最复杂、争议最大的问题,包括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调岗、加班、交叉混同用工、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理解适用等内容,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其次,与会嘉宾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畅谈了对《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的理解认识。

杨保全律师在谈及未休年假工资时效问题时指出,对于该问题,实践中各地掌握标准不一,有普通时效也有特殊时效,北京地区按“用人单位负有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二年的义务”,最多支持二年未休年假工资的标准来掌握,这次解答调整为未休年假工资按特殊时效。这也与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六条规定相吻合,强化了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关于交叉混同用工认定问题,张益先律师结合自身代理经典案例进行了分享,秦丽彬律师、鑫诺赵勇、赵锐律师分别发表了意见。大家认为,关于交叉混同用工认定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把握标准比较宽,主要考虑股权关系、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交叉、业务关联、对劳动者是否进行共同交叉管理等因素。与会嘉宾还就农民工身份认定、经济补偿金计算规则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参会律师围绕相关案例的裁判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均表示受益良多。鑫诺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石小峰律师表示,本次研讨交流活动是鑫诺劳专委借助鑫诺谭平台,推动业务领域对外交流进行的一次有益尝试。加强对外交流活动,有助于提升律师业务能力、有助于相互学习、有助于法律共同体的建设,为当事人、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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