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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诺谭之《民营企业家涉刑案件的辩护方法》

鑫诺动态2024-04-15
[摘要]鑫诺谭之《民营企业家涉刑案件的辩护方法》

2024年4月12日下午,本年度第3期鑫诺谭在总部第八会议室举行。本期鑫诺谭由刘建民律师主讲,主题为《民营企业家涉刑案件的辩护方法》。

刘建民律师认为,律师在处理民营企业家涉刑案件过程中,要善于了解案发原因和案件特点,采取有效的辩护方法,实现最佳的辩护效果。分清了维度,找到了辩点,辩护就有方向;理清了关系,找到了对策,辩护就有信心;掌握了规律,运用了技巧,辩护就会成功;知道了风险,绕过了禁区,辩护就会安全。

刘建民律师通过自己承办过的三个真实案件,从案发原因、类案特点、刑辩方法的具体运用、刑辩工作的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

一、案发原因

民营企业家涉刑案件,常见罪名主要有行贿罪、非法集资类犯罪、侵吞资产类犯罪、欺诈类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税犯罪、出资类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1、外部因素引发

反腐倡廉,主要涉及行贿犯罪。扫黑除恶,主要涉及普通刑事犯罪和黑恶集团犯罪。专项行动,主要涉及欺诈类犯罪。新闻事件,主要涉及普通刑事犯罪。跨区域抓捕,主要涉及合同纠纷犯罪。

2、内部因素引发

婚姻变故,涉及公司全方位。员工告发,普通刑事犯罪居多。安全事故,主要涉及责任事故类犯罪。个人品行,主要涉及普通刑事犯罪。

二、类案特点

与普通刑事犯罪和公职人员犯罪不同,企业家涉刑案件中嫌疑人和其家属子女有其鲜明的特点。

1、民营企业家理解能力强。

2、民营企业家是非分明。

3、民营企业家的家属子女依附性强、独立性弱,但有号召力。

4、民营企家的家属亲友信任律师,配合效果好。

5、案发因素特殊,多数案件在法律适用上有争议。

三、刑辩方法的具体运用

1、在咨询接待阶段,程序性规定要烂熟于心,要善意倾听和表达。

2、在咨询回复阶段,实体性规定要快速检索,找出类案定罪要素、量刑幅度和出罪事由。

3、在受理案件后,要通过会见、阅卷和走访,尽快了解基本事实,要从“五个维度二十个辩点”中选择不少于三个阻击位,并逐步强化和完善。

4、把握会见次数,坚定辩护态度。

5、在侦查阶段,要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辩护工作,要说情与争辩、协商与拱火同步进行。

6、在批捕环节,要申请当面听取意见。

7、在审查起诉阶段,要尽力促成退补,因为只有退补才有可能不诉。

8、在一审阶段,要注重与法官的沟通,与法官形成良性互动,引导法官。

9、在二审阶段,要注重新证据的收集,力争开庭审理。

10、在申诉阶段,要善用人大代表力量,敢于上书谏言。

四、刑辩工作的注意事项

刘建民律师从刑辩经验出发,对参会律师进行了10项执业风险提示。比如不要把话说过头,不要包揽结果;不要忽略备案制度;不要单独调查证人;不要轻易调查被害人;不要发问没有把握的问题;不要发表政治性言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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