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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诺谭之《公司法定代表人离职后如何解除限制高消费》

鑫诺动态2023-02-15
[摘要]鑫诺谭之《公司法定代表人离职后如何解除限制高消费》

2023年2月10日,鑫诺公司法专业委员会高红妮律师在北京总部第八会议室就“法定代表人离职后如何解除限制高消费”问题进行了主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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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解决执行难的顽疾,最高人民法院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个维度,出台多项法律法规来督促执行。但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已离职的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解除的情形。高律师从2018年起办理过多起法定代表人离职后解除限制高消费的案件,案件情况大致分以下几类:

一、法定代表人离职前由于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被限制高消费,但委托律师时,法定代表人已经更换。这种情况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法发〔2019〕35号】文17条第(2)款向原执行机构申请解除。

二、法定代表人离职前由于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被限制高消费,离职后,法定代表人一直未做工商变更。这种情况一般要提起公司变更登记之诉。以公司为被告,法定代表人为原告,通过请求涤除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以涤除判决来向原执行机构申请撤销限制高消费措施。从司法实践来看,涤除判决生效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消灭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

三、正在征求意见的〈《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理顺了公司章程与公司变更登记的关系,有望解除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困境。《公司法修订草案》将章程登记事项修订为“(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此变化意在表明,公司章程不需要载明法定代表人,只需要载明其产生、变更办法,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可以不再需要公司决议。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否则不需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而且变更义务在公司。

与公司法修订配套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的相关条款。从原来的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公司决议,变为只需要新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书,而且制定了逾期不变更的罚则,以此来倒逼公司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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