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分享给朋友或分享到朋友圈。
李冰倩
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浙江理工大学日语、法学双学士,工作语言为中文、日文,曾于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天津允公(北京)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以来致力于合同法、公司法等民商事领域的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保全与执行以及媒体行业等法律服务,在合同审查、法律风险防范等领域亦积累了丰富经验,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现为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主要业绩
- 非诉:
- 曾担任人民日报社、北京人民在线公司、泛海物业公司、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航一文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日常法律纠纷、防范法律风险;
- 曾参与鲁能集团房地产营销领域法律风险诊断项目,作为编写组主要成员编制书籍《房地产营销法律风险防范》;
- 曾参与多个增量配电业主遴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 诉讼:
- 代理某投资集团与某航空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仲裁案,涉案标的额7.2亿元,将飞机保全、取得胜诉结果,并作为代理人参与承办该案强制执行(北京仲裁委员会、某地中级人民法院);
- 代理云龙管委会与华川集团关于800余亩土地招商引资合同纠纷二审案,涉案标的额高达50亿(最高人民法院);
- 代理资阳商贸公司与顺天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取得让客户满意的裁判结果(最高人民法院);
- 代理作为被申请人的某公司参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历经高院、中院两级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程序,取得胜诉结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代理作为被申请人的某投资集团参与撤销仲裁裁决案,涉案标的额达6亿元,成功维护当事人权利(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代理华天集团作为债权人申请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成功推动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代理陕西某酒业公司,在其未于法定期限内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况下,执行复议成功获得支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代理王某、雷某与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复议案,取得胜诉结果(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代理某跨国公司珠海公司与三门峡恒生公司的“丙尔金”采购合同纠纷案,取得胜诉结果(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代理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剧场合作项目纠纷案,促成双方当事人成功以调解结案(张家界市某基层人民法院);
- 代理某投资集团与某航空公司飞行员借用合同纠纷案(某地中级人民法院);
- 代理谭某某、王某某与王某继承纠纷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代理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地区税务部门税收违法行政处罚案,参与行政处罚听证会,为当事人挽回了部分损失(某地税务稽查部门);
- 作为某农商银行原副行长王某的辩护人,参与王某涉嫌票据诈骗罪一案,涉案票据交易金额高达100余亿元;
- 曾代理人民日报社、人民网、人民在线、健康时报社等合同纠纷、著作权侵权、劳动争议等诉讼、仲裁案件。
主要著述
- 参与编写《房地产营销法律风险防范》(中国电力出版社)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