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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倩

合伙人

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博士(涉外法治理论与实务方向),2013年-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浙江理工大学日语、法学双学士,工作语言为中文、日文,执业以来致力于合同法、公司法等民商事领域的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保全与执行以及媒体行业等法律服务,在合同审查、法律风险防范等领域亦积累了丰富经验,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现为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邮箱:Libingqian007@126.com
电话:010-83913636
传真:010-83915959
执业证号:11101201811038083
工作语言:中文|日语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诉讼仲裁

主要业绩

  • 非诉:
  • 曾担任人民日报社、北京人民在线公司、泛海物业公司、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航一文化公司、某商业火箭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日常法律纠纷、防范法律风险;
  • 曾参与鲁能集团房地产营销领域法律风险诊断项目,作为编写组主要成员编制书籍《房地产营销法律风险防范》;
  • 曾参与多个增量配电业主遴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 诉讼:
  • 云龙管委会与华川集团800余亩土地招商引资合同纠纷二审案,涉案标的额高达50亿(最高人民法院)。
  • 资阳商贸公司与顺天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
  • 胡中仁、袁立明股权转让纠纷再审串案(最高人民法院)。
  • 某上市公司持股平台与程某、张某申、张某玉除名、退股纠纷系列案。
  • 某自然人与苏州威森特医疗机器人有限公司、北京派尔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专利权属纠纷等股东压迫系列纠纷案件。
  • 西藏某投资公司与张家界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发起与债务人张家界某公司及其关联方北京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 前海班客破产清算及系列案件(破产清算、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破产清算中的债务抵销、金钱债权转让及相关执行异议之诉) 。
  • 王某、雷某与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复议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湖南某公司与深圳某公司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案及深圳某公司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纠纷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北京某光电子技术公司代理人,代理北京某光电子技术公司与北京某气膜公司、吕梁某建筑公司项目合作合同纠纷再审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 北京时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新疆八闽投资有限公司、李堃委托经营酒店合同纠纷案。
  • 火箭公司、程某与阴某股权转让纠纷案。
  • 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剧场合作项目纠纷案。
  • 某投资集团与某航空公司飞行员借用合同纠纷案。
  • 安费诺珠海公司与三门峡恒生公司的“丙尔金”采购合同纠纷案。
  • 吕梁市某物业服务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征收及行政处罚案。
  • 某上市啤酒公司与杭州锐策娱乐公司代言合同纠纷案。
  • 唐某诉李某犯诽谤罪刑事及民事诉讼案。
  • 华天集团申请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成功推动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
  • 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地区税务部门税收违法行政处罚案。
  • 某农商银行原副行长王某涉嫌票据诈骗罪案,涉案票据交易金额高达100余亿元。

主要著述

  • 参与编写《房地产营销法律风险防范》(中国电力出版社)2017年10月

专业任职

  • 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 西城区民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