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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诺论坛第5期:专利业务的开拓

总部要闻2013-08-28
[摘要]2013年8月2日,鑫诺论坛13年第5期举行,本次论坛由鑫诺所专利部负责人何自刚律师担任主讲,邀请了北京中水金水脱盐技术应用研究有限公司的法务人员参与本次论坛。

      2013年8月2日,鑫诺论坛13年第5期举行,本次论坛由鑫诺所专利部负责人何自刚律师担任主讲,邀请了北京中水金水脱盐技术应用研究有限公司的法务人员参与本次论坛。

      何律师是专利代理人、鑫诺所专利部负责人,10年以上专利代理执业经历,处理国外专利申请案件逾2000件,处理专利申请1000多件,专利无效案件6件,参与多起专利行政、侵权诉讼。
 

      参与本次研讨会的有郝建亚、冯向峰、孔伟平、王延玲、药东虎、万方亮、齐志君、李波、王丽娜、杨丹、方斌、武婕、刘静静、张蕾、宋军亮、张磊等人。下午14:30,研讨会正式开始。何律师向鑫诺律师介绍了以下内容:

      (一) 我国专利业务的发展趋势

      在10年之前,律师做专利业务几乎不赚钱,但近10年来,我国专利业务增长迅速,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予量持续快速增长,截止2010年底,我国有效专利共计221.6万件。而且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专利的申请量、授权量、有效量等还将不断的攀升,专利市场的规模也会越来越庞大。律所在开拓传统业务的同时,也可招募专门的团队处理客户的专利业务。

      而且王延玲律师提到,客户单位是个技术密集型企业,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在专利等业务领域需求多。作为该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若能与专业的专利代理律师合作,对客户、律师、专利代理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都极有裨益。

      (二) 专利业务的基本内容

      在会上,考虑到专利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很多律师对部分专业术语也不甚了解,所以,何律师讲解时对相关概念进行简化,方便大家的理解和交流。何律师介绍了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执法、专利行政诉讼、专利侵权诉讼和涉外专利业务等内容,并着重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1、 专利申请 

      先申请原则;即不论谁先完成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专利申请可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或省略书面申请文件。

      为了规范与通过互联网传输并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的专利申请有关的程序和要求,方便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提高专利审批效率,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提出专利电子申请的,应当事先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专利电子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以提交电子申请的申请人为代表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均可以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出。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可以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交。

      2、 专利无效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申请专利无效是被企业运用得最多的行为之一。企业可以通过专利无效请求,扫除掉竞争对手,赢得市场份额;反之,每一个企业也会面临着竞争对手通过专利无效请求,打破企业的保护壁垒。据了解,近几年来中国的专利无效案件每年基本都有2200件左右,专利无效已经成为企业间竞争的 "利器"。那么,企业该如何防止和应对专利被无效呢?

      首先,重视专利检索和申请,申请专利之前需要检索专利,以免重复研制,侵犯他人专利权。因此,企业在申请专利时,要对该行业领域内相关企业申请的专利进行周密的检索和比对,排除冲突或重复的可能,避免专利纠纷。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一定要撰写好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整个专利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请求保护其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提交后它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企业应该在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中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等内容明确规定,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其次,认真应对无效请求。一般情况下,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要理由大多是围绕专利的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来的。因此,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要理由往往都是通过对比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和分析权利要求书而提出来的。所以专利权人应该认真阅读和理解现有技术,分析自己的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之间的本质区别,然后来确定对方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如果专利权人发现他人提出的理由不成立,提供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则专利权人就可以着手准备答辩意见陈述书,请求专利局驳回无效请求。而且通过驳回他人的无效请求,可以加强自己公司的影响力,提高公司声誉。

      针对专利无效的情况,郝律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现在市场上肯定存在假的专利,那么对面这些虚假的专利,我们是否可以开展专利打假业务。对于这个提议,何律师则认为成本大,代价高,可能得不偿失。

      3、专利侵权诉讼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它同一般的侵权行为类似,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但使用在先的权利人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大家围绕着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诉讼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讨论了双方可以采取的专利执法措施,包括诉前禁令、抵押和担保等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4、涉外专利业务

      由于专利权的优先性和国际性,涉外专利业务要注意强制代理制度,即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强制许可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而且外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较强,所以促进了我国专利代理机构的发展,产生了集佳,柳沈这样大规模的专利律师事务所,但现在专利市场的发展空间还很大,我们鑫诺知识产权公司专利部具有多年的专利经验,应当加强业务拓展,提高专利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最后,进入到答疑阶段,律师大都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表示以前经常有客户咨询专利方面的问题,但由于自己这方面能力的欠缺,没有让客户满意,现在何律师专利经验丰富,大家以后都会多多向何律师请教,多参加鑫诺的论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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