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璇、张蕾为首发集团12亿公司债券发行服务
总部要闻2016-02-24
[摘要]张璇、张蕾律师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2亿元公司债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近日,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发集团”)发行12亿元公司债,已通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并发行成功。张璇、张蕾律师作为首发集团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首发集团是北京市国有大型企业,注册资本305.78亿元,负责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养护、维修,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交通工程设施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筹融资和相关产业经营。目前,首发集团负责管理和运营的高速公路有京哈高速、京港澳高速、京藏高速、京新高速、大广高速、京津高速等。
本次发行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承销商,鑫诺所与各中介机构合作融洽,进展顺利。
除本次发行企业债外,张璇、张蕾律师还为首发集团中期票据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等提供法律服务,服务项目累计金额超过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