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诺劳动法专委会组织《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鑫诺动态2024-05-24
[摘要]鑫诺劳动法专委会组织《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2024年5月24日上午,鑫诺劳专委在总部第八会议室举行《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薛康波律师主持,各劳专委委员参加讨论,重点探讨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到的公司与员工签订的股权激励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及员工股权激励的审判边界问题。
薛康波律师以自己的在办股权激励案件为例,提出了自己的研讨意见。意见稿中明确,境外上市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关联公司在招聘员工时,承诺境外上市公司给予员工股权激励并签署了相关股权激励协议,如果员工提起劳动仲裁,上述争议只有涉及到被认定为劳动报酬时,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涉及到股权行权的方面,不是劳动争议案件法官的审理范围。审理股权激励案件的法官需要具备相关上市公司规则的知识储备,同时,代理此类案件的律师也要有相应方面的知识补充。基于此,参加会议的委员一致认为:意见稿应就股权激励所适用的公司类型、股权激励的行权方式、股权激励案件劳争庭受理案件范围、法官审理此类案件的边界问题,做进一步明确。
参会委员还对意见稿中涉及到的“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劳动争议中的混同用工”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通过此次对未出台的司法解释进行有深度及广度的讨论,与律师的办案实践相结合,为后续劳专委进行此类形式的讨论探索了新的形式,提升了鑫诺律师对于此类案件的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