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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诺谭之《如何做好行政诉讼》

鑫诺动态2022-11-07
[摘要]鑫诺谭之《如何做好行政诉讼》

11月4日,2022年第21期鑫诺谭在16层第八会议室举行。本期鑫诺谭由李永军律师主讲。

行政诉讼案件,对于原告及被告行政机关关于行政行为的定性、法律法规的适用、行政行为的罚则等方面的要求非常高,很多时候超过了民事诉讼中对诉讼参加人的要求。行政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众多、繁杂、个案不同,无论是实体问题还是程序问题,都需要律师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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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鑫诺谭,李永军律师穿插实际案例,就行政诉讼中原被告的主体资格确定、行政行为可诉性、证据材料的准备、法定程序等若干方面进行了实务分享,并探讨了关于信赖利益保护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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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介绍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如何准备“具备起诉主体资格”等方面材料。尤其是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诉讼之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诉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等权益。

2、原告主张“行政行为具备可诉性”的法律依据。重点介绍了实践中容易混淆的不可诉行为,比如“过程性文件”、“备案文件”、“行政机关上下级的监管行为”等,均不具备可诉性。

3、行政机关如何准备自己属于适格被告的材料。一般情况,盖章的行政机关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属于被告,但是也有例外。比如行政机关分局盖章的行政文件,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4、行政机关如何准备自己具备合法职责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除了需要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也可能需要提供政府规章规定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委托等文件。

5、行政机关如何准备自己行为符合法定程序的法律依据。行政行为的行使,法定程序也是重点。基于行政实体法的规定,对于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所采取的行政程序,主要在于日期的告知程序、听证申辩的程序规定等。

6、行政机关如何准备自己履行职责的事实性材料。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行政案件成败的关键。行政行为作出的全部事实,都需要有书面的证据材料支持,而且事实证据材料必须从行文、到形式,全部合法,才可以得到审判法官的支持。

7、行政机关如何准备自己履行职责的程序性材料。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该公示的必须公示、该听证的必须组织听证、该征求意见的必须征求意见,而且,公示、听证等工作必须按照法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同时保存好全部的书面材料、视频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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