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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商品房现售政策只管七天吗?

鑫诺动态2020-03-16
[摘要]海南商品房现售政策只管七天吗?


海南商品房现售政策只管七天吗?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



2020年3月7日,海南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该通知的引起讨论的主要内容就是: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现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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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闻报道都怀疑,是否全国都会取消商品房预售,改为商品房现房销售,这是不是国家将要对房地产行业进行限制的风向标呢?





但是,到了2020年3月14日,再次查询海南省政府官网时,发现此通知已经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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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即开发商先将在建的、尚未完工的商品房进行销售,利用回收资金投入后续开发建设,待到商品房建完之后再进行交付,交付后的一定时间(几个月到几年不等)再为购房人办理产权证的销售方式;而商品房现售,即开发商将已经竣工且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房屋交付后一定时间(一般为几个月内)为购房人办理产权证的销售方式,此时,也许开发商已经取得初始产权登记,也许仅仅是验收合格;若是开发商已经办理了初始产权且已经对初始产权进行了分割登记,则属于二手房销售。

显然,对于购房人来讲,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区别:一、商品房预售,容易产生纠纷,比如质量纠纷、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产生的面积误差纠纷、逾期交房纠纷等;但是商品房现售,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经过了面积测绘,这些纠纷就容易避免。目前全国各地很多商品房群体信访、群体诉讼产生的纠纷,大多集中在此;二、现房销售的风险更低,现房销售可以防止出现烂尾楼的风险;商品房预售目前在全国各地出现大量的烂尾楼,导致购房人既拿不到房子也收不回购房款,最后血本无归。甚至群众上访事件频频发生,给政府造成极大的困扰。三、由于现房销售购房人可以实地看房,购房人就不会被开发商装修豪华的样板间、制作精美的宣传材料所蒙蔽而冲动性购房,此类纠纷也会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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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商品房现售有这么多优势,为何国家还要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呢?主要原因是市场的供需关系不平衡,国家需要发展商品房市场,需要满足市场的供求与需求。开发商做为开发者,需要大量资金,但是,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又支撑不到建成商品房现售的时候,怎么办?答案就是——预售。

为何开发商自有资金不足以开发商品房现售呢?这就要从开发商的建设成本与资金来源等方面分析。



开发商的建设成本



开发商的建设成本=土地出让金+施工等费用+公司运营成本+各种税费+征地拆迁费用(隐形成本)等

土地出让金:开发商首先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建设。土地使用权取得必须付出成本,也就是土地出让金,动辄十几亿、几十亿的土地出让金是开发商建设商品房支出的第一笔成本。

施工等建设费用:开发建设施工并非开发商自己人员进行,需要外聘建设单位,需要支付施工、设计、材料采购等费用,这属于开发建设成本构成部分。

公司运营成本:很好理解,宣传、人员工资、场地等等,都属于公司运营成本;税费种类很多,而且不得拖欠,比例还不低。

征地拆迁费用:目前法律规定是政府先实施征收,净地之后,再进行出让。按说此项成本理应不是开发商负担,但是为什么会算到开发商的头上呢?这是因为征地拆迁需要很大一笔成本支出,很多地方的政府的财政都无法负担征地拆迁的费用,只能要求开发商提前介入垫资,只有垫资的开发商才能保证竞标成功。虽然,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却实实在是由开发商承担了这笔费用,所以暂列隐形成本。这些成本加起来,少则几亿,多则百亿。



开发商的资金来源=注册资金+筹资



开发商的资金来源主要构成为:自有资金(注册资金+利润)+固定资产+借款+应收账款。这其中,能用来直接开发商品房的部分,主要是自有资金+筹资两个部分。主要是因为,很多开发商仅仅是项目公司:开发商每开发一个项目,都需要单独成立一个公司,这个公司基本也就仅仅开发这一个项目,不参与其他项目的建设及销售。一个新成立项目公司没有经营,没有利润,没有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基本也等于零,所能用的也就只有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有多少呢?一般开发商的注册资金也就几千万。由于几千万的注册资金根本满足不了动辄十几亿、几十亿的开发成本,怎么办?——筹款。所以才说,开发商的资金来源就基本等于注册资金+筹资。

在商品房预售制度下,开发商如何筹资呢?(1)购房人的首付或者全款,首付部分基本不会低于房屋价格的30%,这部分资金,开发商收取之后投入建设开发项目;(2)购房人的抵押贷款。一般,根据银行业的规定,都是房屋封顶之后,再由银行放款,当然,也有很多银行是不等房屋封顶就放款了,这部分款项也投入开发成本;(3)借款(银行借款、其他借款),银行借款需要抵押物,用什么抵押呢?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就可以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购房人,买卖合同附件中,基本都有抵押权人同意出售证明,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都已经进行了抵押,这部分款项也投入开发建设成本;



国家是否会全面施行商品房现售呢?



答案应该是暂时不会。商品房预售之所以长期存在,主要因素是需求:市场有需求、政府有需求、银行有需求等等。

市场需求:普通百姓要在城市发展,经济需要运行,人员需要流动,住房作为基本需求,需要得到满足,需要开发建设,就需要开发商进行开发,若是仅凭开发商自有资金开发,其承担不起费用,就会导致没有企业开发的局面。

政府需求:很多政府财政需要依赖房地产行业,土地出让金构成很多政府的财政主要收入;只有注册地在本辖区内的企业,开发建设的很多税费才属于地方所有,这也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政府要有财政才能投入其他基础建设,改善管理,促进发展。

银行需求:银行的资金需要放贷出去,产生利润,才能用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的差额赚取利润,而投入价格高昂的房地产行业,有担保物,具有可靠性。





总之,种种原因,种种需求,结合起来,导致暂时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而全面实施现售。至于海南省本次规定新出让土地建设的住宅项目实行商品房现售,但其官网又撤销了该通知,从而可以看出来,取消商品房预售一定存在很大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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