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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向峰
高级合伙人
1990年大学毕业后从事规划管理工作,1996年考取律师资格,后辞去公职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现执业于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为该所合伙人。
主要业绩
- 非诉
- 担任中国科学院过程研究所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北京中电同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北京鑫楷慧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四川益雅乐科贸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诉讼
- 代理某上市公司与安徽某新材料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 代理某上市公司与赵某、洪某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 代理某上市公司与安徽省某电力新材料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省高院一审)
- 代理某上市公司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 代理某省高速公路发展公诉与某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 代理某上市公司与另一上市公司股东代表诉讼(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 代理某上市公司与另一上市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 代理某央企子公司与某银行保理合同纠纷案件;
- 代理某央企子公司与某银行票据贴现纠纷案件;
- 代理某央企子公司与另一央企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件;
- 代理某央企子公司与另一央企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 代理某央企子公司与新疆某资源控股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 代理法籍华人阮某与杨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 代理法籍华人阮某与北京某物流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件;
- 代理法籍华人阮某与北京某公司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案件;
- 代理天津班德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 代理湖南益阳宝山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惠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四方当事人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省高院再审);
- 代理天津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与银川东方京宁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徐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 代理天津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与银川东方京宁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张某、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 代理天津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与银川东方京宁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徐某、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