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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鑫诺党建2026-02-11
[摘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一、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律师制度,健全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业,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律师制度体系;坚持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相结合,提升律师行业管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形成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相适应的律师制度体系,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律师队伍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律师行业管理更加规范,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

(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消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中梗阻”,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

(二)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机制,明确救济途径、程序和责任,切实维护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

(三)减轻律师执业负担。简化律师执业审批程序,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减轻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各类负担,让律师集中精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三、健全律师行业自律制度

(一)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完善律师协会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律师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提升律师协会的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完善律师行业规范。制定和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准则等行业规范,明确律师的执业义务和责任,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三)加强律师执业考核。建立健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律师的执业资格、评优评先等挂钩。

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律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强化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律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加强律师业务能力建设。完善律师业务培训体系,加强对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培训,提升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一)发挥律师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律师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为立法机关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

(二)发挥律师在司法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律师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司法活动中的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中的重要作用。

(三)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律师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参与政府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四)发挥律师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引导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律师制度改革工作,将其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律师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律师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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