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诺谭之《关于营业信托纠纷案件的办理经验分享》
鑫诺动态2023-08-212023年8月18日下午,本年度第24期鑫诺谭在总部十六层第八会议室举行。本期鑫诺谭由鑫诺合伙人李娜律师主讲,主题为《关于营业信托纠纷案件的办理经验分享》。鑫诺律师分别通过现场和线上两种方式参加了本场讲座。
李娜律师从营业信托概念、信托业务的分类等方面向与会律师做了简要介绍,并着重介绍了本期分享主题所涉及到的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中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托公司在发行、管理相应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的全过程中,应当充分尽到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审慎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其一切行为均应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在“卖者尽责”的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
如信托公司在发行、管理相应信托产品的过程中,未尽到上述职责,则可能面临着对投资人的违约赔偿责任。李娜律师结合所办理的数起信托纠纷的相关实务经验,从相关违约赔偿之诉的诉讼主体选择、诉讼请求设定、违约事实的举证以及相关证据的调查取证等多方面,向与会律师做了相关经验分享,并就同事们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答复交流。
对于目前营业信托纠纷案件中所体现出来的部分存在争议的问题,与会同事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讨论,并对信托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方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根据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显示,截至2022年4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1.14万亿元,同比增长5893.44亿元,增幅为2.87%。而同时,受监管加强、外需回落、消费增长乏力、地产低迷等因素影响,2022年4季度末,信托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62.43亿元,同比下降39.76%。而近期,受上述各因素影响,信托公司违约事件亦较为频发。在此,我们亦谨慎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们,对于金融投资项目,定要审慎审核,不能仅凭销售人员的违规刚性兑付承诺便草率作出投资决定。若损失已然发生,亦应尽早及时止损,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及时补救,以防损失的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