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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诺长沙分所代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湖南省高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鑫诺动态2023-06-12
[摘要]鑫诺长沙分所代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湖南省高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2023年6月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11起典型案例。鑫诺长沙分所谢鹏律师、高一珊律师代理的公益组织——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诉曹某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湖南法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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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图片来源: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基本案情

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期间,被告曹某先后在长沙、武汉、沈阳、北京等地以及广州华林珠宝市场通过网络购买象牙等25件野生动物制品,其中一块貔貅胸牌送给其弟弟段某雨,其余24件象牙等野生动物制品分别存放在中南艺术品市场和天元区中建御山和苑待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认定送检的24件疑似象牙制品中,其中15件为象牙制品,象牙为亚洲象或非洲象(亚洲象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洲象为《CITTES公约》附录Ⅰ所列物种),价值为人民币10096元,其余9件无法确定其种属。2021年12月29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202刑初458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曹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裁判结果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曹某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0480元,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及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三次,向原告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赔偿专家鉴定费3000元等。

典型意义

本案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象牙等野生动物制品的买卖。2016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停止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全面禁止商业性象牙交易行为。但由于市场的畸形消费需求,不法分子在暴利驱使下仍顶风从事象牙买卖。被告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危及了生物多样性,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构成民事侵权,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文/鑫诺长沙分所李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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