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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伟平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作公司并购法务培训

总部要闻2014-01-20
[摘要]为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法律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2013年12月27日,中电投集团举办了系统内法律顾问培训班,特邀请鑫诺孔伟平律师,就并购、重组法律实务进行法律培训。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集团)组建于2002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是国内五大发电集团之一,集电力、煤炭、铝业、铁路、港口各产业于一体,在全国惟一同时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是国家三大核电开发建设运营商之一。

 

为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法律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20131227日,中电投集团举办了系统内法律顾问培训班,特邀请鑫诺孔伟平律师,就并购、重组法律实务进行法律培训。中电投集团所属各单位总法律顾问、法律部门负责人及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共140多人参加培训。

 

     讲座以企业并购、重组法律实务为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       并购、重组的基本涵义、并购的分类及并购的一般流程

 

鉴于本次参加培训人员较多,很多人对并购重组业务不甚了解,孔律师从兼并重组的历史发展和基本概念着手,以并购和重组在实践操作中的关系及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相互对比,介绍了并购、重组的基础知识,为深入讲解打下基础。

 

企业并购重组近30年历史,上市公司并购重组20年实践。并购重组的频繁发生,成为企业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并购、重组涉及收购、合并、兼并、资产重组、重组、重整、接管、托管等概念。实践中,客户和律师会依据对公司本身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的业务进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判断如何在企业上下游进行并购,或者哪些业务或不良资产适合剥离,或者哪些业务或优质资产适合放到上市主体,其实质都是对公司的资产进行重组。重组方式可以通过股权并购、资产出售或其他方式进行,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资产和业务的完整性。因此,实践中,更习惯将企业并购作为资产重组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将二者区分。

 

法律实务中,收购的最主要分类有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资产收购是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资产,股权收购购买的是目标公司的股权。孔律师以三元牛奶收购三鹿乳业、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为例,详细分析了二者在并购标的、交易对象、税负、调查内容、审批程序和风险等方面均有很多不同之处。这些也都是实践中并购重组业务工作的疑难点和风险点所在。


二、       并购的一般流程

 

1.   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工作的准备主要是框架协议的准备工作。双方需签订关于并购的保密协议。由于并购项目的谈判往往涉及商业机密,事先签订保密协议可以保证即使谈判不成功,也能维护目标企业的利益。律师需要收集资料、判断风险、对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确定风险点,对结构性风险和事务性风险进行分类提示。在此过程中,客户和律师需一同制定总体法律框架,使客户对并购活动就法律层面有较全面了解。此外,应特别注意排他性条款、分手费条款。

 

2.   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在公司并购、证券发行等重大公司行为中,由律师进行的对目标公司或者发行人的主体合法性存续、企业资质、资产和负债、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关系、纳税、环保、劳动关系等一系列法律问题的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大体分为两种,即公司并购的法律尽职调查和证券发行等重大行为的法律尽职调查。

 

并购过程中,买方和卖方对目标公司的信息掌握程度不对等。从并购方的角度来讲,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并购方尽可能地发现目标企业的全部信息,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法律地位、债权债务、资信、人员等。从而了解目标企业,揭示交易风险。孔律师认为,发现了风险而决定承担,最后失败了,是能力与判断问题,某种程度上可以原谅。没有发现风险而盲目承担,最后失败了,是没有尽职尽责,不能原谅。

 

关于反向尽调问题,可以从被并购方的角度调查买家是否有实力或者有诚意进行并购。PE是否容易相处,是否给企业带来价值,都是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价值方面需要考虑PE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团队匹配程度。行为方面则需关注其控制欲强弱,容易相处还是容易争吵等问题。好的收购方不怕尽调,相互尽调使并购交易更加和谐。

 

     孔律师还以郭广昌对潘石屹的上海地王争夺案、华润董事长被实名举报案及近期的多起律师事务所尽调失职的案件为例,介绍了尽职调查涉及的主要内容。


 三、        企业重组中的劳动者权利

 

     在一个并购项目中,就同一法律问题,劳动法和普通商法的视角、出发点有很大区别。劳动法关注的对象不是资产、厂房、设备,而是人。人对交易产生的反响可大可小。可能欢迎,也可能罢工。 因此,必须此类问题予以重视。康师傅、百事联盟员工静坐案就是此类事件的代表案例。百事瓶装厂中国几千名员工,有的工作几十年,安置费巨大。并购律师在签约前没有重视这些问题,导致客户整体的商业决策中缺了一部分费用,没有放到商业定价中,出事后买卖双方都不愿意负责,使百事非常被动。

 

在此部分孔律师还根据对象为政府、交易对方、员工及工会,分别介绍了企业并购中处理劳动者权利的技巧。

四、        以案说法

 

     在讲座的这一部分,孔律师以多个案例,详细分析了国企收购的特点。

 

     国企与国企并购的特点主要有:

 

     背景相似,沟通较容易;

 

1.   背景相似,沟通较容易;

 

2.   程序重要,价钱不敏感;

  

3.  约定原则,细节不明确。

 

      国企与民企并购的特点主要有:

 

1.   各怀心思,谈判较艰难;

 

2.   锱铢必较,价钱、法人治理是最重要指标;

 

       3. 约定需要细致具体,否则容易起大纠纷。

 

       此外,孔律师还介绍了混合所有制下法人治理的差异、反垄断调查及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知识。

 

       由于培训内容具体实用、切合企业法律同仁工作需要,培训反响良好,孔律师生动幽默的讲解结合有奖问答环节的设置使讲座气氛良好、互动性强。

 

       会后,孔律师还耐心地为大家解答了一些相关问题,并互留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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