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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伟平、尹晓华律师为中粮集团作劳动法律专项培训

总部要闻2013-04-03
[摘要]2013年3月21日,孔伟平、尹晓华两位律师应中粮集团邀请,在忠良书院为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一百多名人事管理人员及法务人员作了两场劳动合同法培训。此次培训的主要目的在于从实务上为用人单位提供更灵活的技巧,减少劳动争议。

2013年3月21日,孔伟平、尹晓华两位律师应中粮集团邀请,在忠良书院为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一百多名人事管理人员及法务人员作了两场劳动合同法培训。此次培训的主要目的在于从实务上为用人单位提供更灵活的技巧,减少劳动争议。

 本次培训分两场,第一场由孔律师主讲,主要是以案例为主导,从员工入职到离职可能出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及寻找解决的方法。第二场由尹律师主讲,主要是从人事管理的角度谈企业如何进行有效的员工管理。

上午,孔律师以一个知名案例为开场白,激发大家的兴趣,然后开始切入正题。

讲座内容主要分为入职、合同、制度、离职四大部分,每部分主要是讲现实中发生的案例,从案例中寻找出现问题的原因,从原因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讲到合同相关案例时,孔律师认为 “给自己增加权利的条款最终可能害了自己”,建议企业不要在劳动合同中载有“随时/单方调整工资、岗位、限制婚姻等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等等。讲座生动有趣,引人入胜,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东西,并且不感到丝毫疲惫。

下午,尹律师以其从事劳动法方面工作多年的经历,与参会人员分享了自己的心得。其讲座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劳动法律的立法趋势。在此部分, 讲述当前劳动争议案件的现状,强调了人事管理的重要性;重点讲述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主要侧重于竞业限制和离职方面的新规定进行解说,比如,按照规定,以后建立工会的企业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要通知工会,若不通知工会,则为违法解除,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等。 

 第二部分,证据规则。劳动争议发生,哪些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承担什么样的不利后果,这是人事管理人员所最为关注的。尹律师从实务角度讲述怎样保留相关证据以及怎样确保证据的真实性,比如,就员工离职签字而言,最好要当面签,不要邮寄送达,要有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在这儿她举了一个例子,说有一个员工,用左手签离职手续,但随后不承认自己离职,仲裁要求笔迹鉴定,鉴定时他用右手写,结果笔迹不一致,当然,由于尹律师比他还高一筹,一眼识破此骗局,并让当时在场的人作证,打赢了官司。

第三、四部分,以典型案例为主导,分析企业败诉率高的原因。企业高败诉的主要原因有:劳动合同法某些规定本身可操作性不强;企业规章制度规范不够全面;没有完全执行规章制度等。对这些原因,尹律师讲述了最重要的解决方法就是如果制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劳动相关法律赋用人单位最大的自主权利,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尹律师讲述了制定规章制度的一些技巧,比如,流程性的规定不要写到员工规章制度里去,写到内部管理制度即可;可操作性不强的制度不要制定;若是法律规定的,尽可能细化等等。      

 孔律师,尹律师的讲座,全面介绍了劳动以及人事管理的相关问题。考虑到听众都是法务人员及人事管理人员,有一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务实践经验,孔律师、尹律师有意识地增加了老师提问、答对有奖等互动环节,讲座轻松而有启发,引起听众的共鸣,不少参会人员讲座在讲座结束后还与两位律师探讨,并希望以后进一步加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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